遣悲怀三首·其二

唐代元稹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 作品出处全唐诗
  • 文学体裁七言律诗
  • 创作年代中唐

作品简介

《遣悲怀三首》是唐代诗人元稹的组诗作品。这三首诗重在伤悼作者已故的原配妻子韦丛。第二首诗紧承上首,描写妻子死后的情景,以施舍旧衣、怜惜婢仆寄托深切的哀思。

创作背景

《遣悲怀三首》这三首诗约作于公元811年(元和六年),时元稹在监察御史分务东台任上;一说这组诗作于公元822年(长庆二年)。这是元稹为怀念去世的原配妻子而作的。

  • 赏析

此诗主要写妻子死后的“百事哀”。诗人写了在日常生活中引起哀思的几件事。人已仙逝,而遗物犹在。为了避免见物思人,便将妻子穿过的衣裳施舍出去;将妻子做过的针线活仍然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不忍打开。诗人想用这种消极的办法封存起对往事的记忆,而这种做法本身恰好证明他无法摆脱对妻子的思念。还有,每当看到妻子身边的婢仆,也引起自己的哀思,因而对婢仆也平添一种哀怜的感情。白天事事触景伤情,夜晚梦魂飞越冥界相寻。梦中送钱,似乎荒唐,却是一片感人的痴情。苦了一辈子的妻子去世了,如今生活在富贵中的丈夫不忘旧日恩爱,除了“营奠复营斋”以外,已经不能为妻子做些什么了。于是积想成梦,出现送钱给妻子的梦境。末两句,从“诚知此恨人人有”的泛说,落到“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特指上。夫妻死别,固然是人所不免的,但对于同贫贱共患难的夫妻来说,一旦永诀,是更为悲哀的。末句从上一句泛说推进一层,着力写出自身丧偶不同于一般的悲痛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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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元稹

唐朝大臣、诗人、文学家

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早年家贫。唐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贞元十九年(803)举书判拔萃科,曾任监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旧官僚,遭到贬斥。后转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最后以暴疾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与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后期之作,伤于浮艳,故有“元轻白俗”之讥。有《元氏长庆集》,存诗830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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