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为令无状不能化服奸盗至加之刑僇仲蟠乡丈不以为过又哦诗以宠之是重某之不肖而播其恶于众也感愧之剧次韵以酬

宋代薛季宣

原文 拼音版

汉法在彝鼎,三章岂不严。

奸宄恣暴乱,官刑废舂钳。

未若箕山翁,顽夫偃风廉。

予惭斯人徒,为容善谦谦。

驱民陷之辟,淫刑视齐歼。

处事禁太速,宜犴非为淹。

丹书对妇泣,职死夫何嫌。

专诛逮垂尽,吾辜倍相兼。

曾闻邹鲁间,礼义人自恬。

商君就有道,绛水惊闾阎。

念此一叹息,归来赋陶潜。

南山信崇极,能无刺岩瞻。

  • 文学体裁古风
  • 文学韵律押[盐]韵
  • 创作年代宋代
薛季宣

薛季宣

南宋哲学家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龙,号艮斋,宋温州永嘉人。薛徽言子。师程颐弟子袁溉。高宗绍兴末,为鄂州武昌令,保伍辑民,严备金兵。召为大理寺主簿,除大理正。后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为学主著实,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开永嘉事功学派先声。有《浪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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