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牟书事

宋代陈与义

原文 拼音版

留侯辟谷年,汉鼎无馀功。

子真策不售,脱迹市门中。

神仙非异人,由来本英雄。

抚世独馀事,用舍何必同。

眷此贞牟野,息驾吾其终。

苍山雨中高,缘草溪上丰。

仲春水木丽,禽鸣清昼风。

祸福两合绳,既解一身空。

荣华信非贵,寂寞亦非穷。

    陈与义

    陈与义

    北宋末、南宋初诗人,“江西诗派三宗”之一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1113)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累迁太学博士。南渡后,召为兵部员外郎、翰林学士、知制诰,官至参知政事。以诗著名,原属江西诗派。宋室南渡后,诗风有了明显转变,由描写个人生活情趣转而抒发爱国思想,由清新明净趋向沉郁悲壮。亦工词,其词意境与诗相近,有清婉奇丽的特点,而豪放处又接近苏轼。有《简斋集》《无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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