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先秦老子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作品简介

    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处的。善者为师,恶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一方要劝勉他,诱导他,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叶;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为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恃才傲气,都是不可取的。

    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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