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

唐代刘禹锡

原文 译文版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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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出处刘禹锡集
    • 文学体裁骈体铭文
    • 创作年代824—826年

作品简介

《陋室铭》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为唐代诗人刘禹锡所作。此文聚描写、抒情、议论于一体。通过具体描写「陋室」恬静、雅致的环境和主人高雅的风度来表述自己两袖清风的情怀。文章运用了对比,白描,隐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压韵,韵律感极强,读来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曲既终,犹馀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文章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创作背景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

作者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和州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作者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作者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作者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刘禹锡(诗豪)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

刘禹锡(772—842), 字梦得,洛阳(今属河南)人。贞元间擢进士第,登博学宏辞科。授监察御史。曾参加王叔文集团,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被贬朗州司马,迁连州刺史。后以裴度力荐,任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世称刘宾客。和柳宗元交谊甚深,人称“刘柳”;又与白居易多所唱和,并称“刘白”。其诗通俗清新,善用比兴手法寄托政治内容。有《刘梦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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