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贾

唐代柳宗元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市之鞭者,人问之,其宜五十,必曰五万。之以五十,则而笑;以五百,则小怒;五千,则大怒;必以五万而后可。

集市上有个卖鞭子的人,别人问他,鞭子的价钱只值五十,他必定说是五万。还价五十,就假装笑弯了腰;还五百,就假装一点恼火;还五千,就假装大怒;必须要以五万的价钱才行。

有富者子,市买鞭,出五万,持以夸余。视其,则拳蹙而不;视其,则蹇仄而不;其行水者,一去一来不相承,其朽墨而无灭爪,而不得其所穷;举之,翲然挥虚焉。

有个富家子,到市场买鞭子,出五万买了他的鞭子,拿着来向我夸耀。看那鞭子的顶端,卷曲不舒展;看那手握的地方,歪斜不直;鞭子的纹理,前后衔接不和谐流畅;它的节朽败还没有纹理;用指甲掐感觉指甲陷进去,却没有尽头;举起它,飘飘然如同无物。

余曰:“子何取于是而不爱五万?”

我说:“你怎么买这样的鞭子却不可惜那五万啊?”

曰:“吾爱其黄而,且贾者云……”

他回答说:“我喜欢它的黄色和光泽,并且卖的人说……”

余乃召僮爚汤之,则遬然苍然白。向之黄者也,泽者蜡也。富者不悦,然犹持之三年,后出东郊,争道长乐坡下。马相,因大击,鞭折而为五六。马不已,坠于地,伤焉。视内则空空然,若粪壤,无所者。

我便叫童仆烧热水来洗那鞭子,马上就收缩并枯萎,苍然发白。原来的黄色是染的,光泽是上了蜡。富人不高兴,但是还用它用了三年,后来有一天从东郊出城,在长乐坡下与人争道。马互相踢,于是拼命甩鞭子,鞭子折断成五六节。马互相踢打不断,摔倒在地上,受了伤。看那鞭子里面是空空如也,它的质地如粪土,无所依赖。

今之栀其貌、蜡其言,以求于朝者,当其分则善,一误而过其分,则喜;当其分则反怒曰:“余不至于公卿?”

当今那些伪装自己的外貌、粉饰自己言论,以求在朝廷推销自己的人,适合官员的能耐就还好,一旦错给了职位超过其能耐就开心,只是适合他们的能耐的官职他们就反而会恼怒地说:“我为什么不能是当高官?”

然而至焉者亦多矣。居无事,虽过三年不害。当其有事,之于陈力之列以御乎物,夫以空空之,粪壤之,而大击恶有其用,而获坠伤之患者乎?

这样而官到公卿的还真多啊。处在没事的时候,即便过个三年也不会有什么损害。一旦有事,派他们成为出力的一员去治理事物时,就用那如同以空空如也的能耐,粪土一样的质地,而责成他们实现大力甩鞭的效用,哪有不在用的时候被折断而以致于坠地、损毁的祸患呢?

小提示:柳宗元《鞭贾》的翻译内容,由诗友提供,点击下面“完善图标”可撰写译文。

    • 作品出处柳河东集
    • 文学体裁散文
    • 创作年代中唐

作品简介

《鞭贾》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散文。文章可分两段。第一段,先写鞭贾卖鞭的各种欺骗行为,接着写富家子听信鞭贾的胡言乱语买下鞭子,揭示了商人的逐利本性;第二段,对现实生活卖鞭子的弄虚作假和买鞭子的自愿上当写到朝廷的情况,借以讽刺当世的官员,表现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干预之情。全文构思巧妙,描绘简练生动。

创作背景

《鞭贾》这篇文章确切作年未详,一说作于贞元年间作者在长安时,一说作于作者被贬永州时期。中唐时期社会上流行着一种很不好的风尚,许多官员好高骛远,往往认为自己的才能与地位不相符,片面地追求那些高爵位以炫耀自己。如此之势,引起了社会上ー种广泛地追逐虚名而不重务实的浮夸之风。柳宗元有感于这种社会风气的危害之重,而借卖鞭者之言讽刺世俗之风。

柳宗元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人,世称“柳河东”。贞元九年(793)进士,授集贤殿正字,调蓝田尉,拜监察御史。因参加王叔文集团,“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永州司马。十年后迁为柳州刺史,故又称“柳柳州”。病死任上。柳宗元与韩愈共倡古文运动,并称“韩柳”。其诗与韦应物并称“韦柳”。有《柳河东集》。

查看更多

相关诗词

热门诗词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