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诗

两汉刘桢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

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

利爪探玉除。瞋目含火光。

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

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

    作品简介

    《斗鸡诗》是汉末三国时期文学家刘桢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该诗把鸡的距、眼、尾、翅的描写,同其立、踏、扑、跳的动作结合起来,既写出了鸡的雄风,又暗示了争斗场面的激烈。借物寓志,托物抒情,表达诗人欲立功建业的雄心壮志。全诗气势振荡,声咏强劲。

    创作背景

    《斗鸡诗》该诗当作于建安十四年(209年)之后,当时曹丕、曹植兄弟与陈琳、王粲、徐干、刘桢、应玚等人于邺中宴游,彼此诗赋唱和,诸人多有同题之作。宫廷游宴中常有的一种游戏就是斗鸡。曹植、应玚等都有《斗鸡诗》。作者也应当是于此时在魏宫中观看了斗鸡之后,才有此作。

    • 赏析

    诗一开篇,作者便运用生花妙笔,极力渲染鸡的风姿,显得异常的神气:“丹鸡披华采,双距如锋芒。”雄鸡本来就以色彩绚丽著称,而这只斗鸡更是不同凡响:它火红如丹,羽毛华美,仿佛披上了五光十色的彩衣;那一双尖爪,锐利无比,宛如刀锋箭芒。如此的雄姿,如此的气势,真是先声夺人,定能取胜。

    接下来的两句,视鸡为人,点出此鸡参加争斗的原因:“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这次游戏是主人闲极无聊,为了与众宾客取乐,才驱使鸡争斗的。而诗人则发挥想像,独出心裁,代鸡言志,说自己所以出斗,是为了一展雄姿,扬威中唐,以示不可战胜的实力。这样,变被动为主动,视无情为有情,极有韵致。

    接着,再回到斗鸡的形象上来,描摩临战前的气势:“利爪探玉除,嗔目含火光。”鸡也和人一样,既然参加争斗,想战胜对方是必然的。为此,它研究敌手,做到有备无患。这里的“探”字,写出了斗鸡斟察地形、窥视时机的心态。“嗔目”二字更见生动形象,状难写之景如在眼前,表现了即将开战的紧张气氛。加上“含火光”三字的配合,这一触即发之势,引人入胜,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后四句,描写争斗时的情景。经过一番“嗔目”的蓄势,战斗突然展开了:“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斗鸡腾起,那长长尾巴带来一股强风,令人惊心动魄;矫健的翅膀,也随之张开,上下翻动,令人眼花缭乱。这两句写得相当逼真,千载如见。攻击既已展开,诗人自然不能停留于此,所以他又继续写道: “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两鸡相斗,无所不用其极,利爪攻击自然不可忽视,但勾喙施展更为重要,它可以啄得对方羽毛飞扬,冠血四溅,乃至遍体鳞伤。“电击”,状写斗鸡进攻之凌厉、迅疾,像电闪一样快捷。“复还翔”,描述斗而又分,分而又斗,奔腾跳跃,上下翻飞,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决出胜负。据应玚《斗鸡诗》记载,这次斗鸡时间很长,所谓“芥羽张金钜,连战何纷纷;从朝至日夕,胜负尚未分”。因此刘桢以“电击还复翔”结束全诗,不言胜负,给人留下想像空间,余韵无穷。

    《斗鸡诗》此诗用绝大部分篇幅刻画丹鸡的形象与气势,与专门叙述情节、描写场面有所不同,故此篇既可视为娱乐诗,亦可视为咏物诗,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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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桢

    刘桢

    东汉名士、诗人

    刘桢(179—217),字公干。东平国(今山东东平)人。“建安七子”之一。建安年间,为曹操丞相掾属,与曹丕兄弟颇相亲爱。后因在曹丕席上平视丕妻甄氏,以不敬之罪服劳役,后又免罪署为小吏。后染疾疫而亡。《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作品集四卷、《毛诗义问》十卷,皆已佚。明代张溥辑有《刘公干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辑得其诗及断句二十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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